平均成本法
以投资者A和投资者B各投资500元购买理财产品举例:
投资者A一次性进行投资(表一)
投入金额RM 单位价格RM 可购单位 共总的购买单位 收益RM
1 500 25 20 20 500
2 0 20 0 20 400
3 0 10 0 20 200
4 0 10 0 20 200
5 0 20 0 20 400
投资者B利用“平均成本法”进行投资(表二)
投入金额RM 单位价格RM 可购单位 共总的购买单位 收益RM
1 100 25 4 4 100
2 100 20 5 9 180
3 100 10 10 19 190
4 100 10 10 29 290
5 100 20 5 34 680
由表一可知,投资者A一次性投资RM500,由于当时的单位价格为RM25,则投资者可以购买20单位该产品。而市场是不断变化的,此后该理财产品价格一直在下降,如图,最后投资者的收益只为RM400,亏损20%。
而投资者B以“平均成本法”进行投资,无论在任何价位,每月均固定投资RM100,由于市场是不断变化的,该理财产品的价格也在波动,因此,投资者B每 月能够购买的单位也不一样的。在价格处于低位时,投资者便会购买较多的单位,而价格处于高位时则较少。因此,以同样的成本,即使在A投资亏损20%的时 候,B由于以低价买入了更多单位的产品,因此当单位价格上涨的时候,即使还没有涨到历史高位,B也能赚到36%的收益。而投资者B购买的平均成本也只有 RM14.71。
采用“平均成本法”将资金进行分时投资,能最低限度地降低投资成本,分散投资风险,改善整体投资回报。因 为当单位价格上涨时,投资者能赚到钱,即使当单位价格下跌时,投资者也可以购买到更多的单位分散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。长期下来,投资者所拥有的单位不仅较 一次性购买的多,而且每单位的平均成本也会较低,如投资者B,平均成本仅为RM14.71,比A低很多。而且B所得到的投资报酬也较好较稳定。这也是一种定 期定额的投资方法,非常适合投资者开始资金的原始积累,比如存子女的教育金、房屋首期、创业经费、养老金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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